兄妹兩人一起來上課,今天有個重要的任務,就是要選演奏會的曲子。通常我都希望學生自己選,因為喜歡的曲子必然會彈得比較好,但如果學生自己選不出來的話,我就得扮黑臉了。妹妹比哥哥有個性也有自己的意見,所以不是問題,很快就能決定,但哥哥完全相反,說的好聽一點是「隨和」,但其實就是沒個性的軟骨頭,也可能是沒有勇氣不願負責,所以不夠果決。
我與哥哥一起翻著琴譜,每首曲子都看看,此時我停在一首我很喜歡的曲子上問他:「你喜歡這首嗎?要不選這個?」哥哥還沒來的及開口,此時只聽見妹妹在另一邊的沙發上說:「對啊,選這首,媽媽很喜歡的,你應該彈這個,讓她高興!」沒想到會聽到一個才幾歲的小人嘴裡講出這麼善解人意的話,當場我笑了,問哥哥說:「媽媽喜歡,那你也喜歡嗎?如果你也喜歡就彈,如果你不喜歡的話,就看看有沒有別首曲子可選。」
其實這不是一種非黑即白的選擇,很多時候是灰的。如果是很討厭或很喜歡的曲子,那很容易決定,但有時是不討厭也不喜歡,這個可以那個也行,就麻煩了。除了學生個人喜好的因素之外,有些家長也很有意見。
有家長在聽到我問孩子:「你想彈什麼」之後,一秒鐘也不讓孩子想,馬上就接著說:「他不會選,我來選好了,不然讓老師選。」這種家長基本上可歸於「腦殘」一類,我如果要替學生選,我還會問這個問題嗎?或者是家長覺得我腦殘?也有家長是孩子才剛開始彈一首聽起來好像響叮噹的曲子,明明練習時間是不夠拿來上台的,卻對孩子說:「選這個吧,這個聽起來很像樣,你這個月就多練點兒。」說穿了,不就是虛榮心作祟嗎?
問題是,誰練?到底是誰上台?誰的演奏會?當然今天家長是我的金主,沒有他們我也沒的教沒的賺,更別提學生演奏會了,但出錢的人就可以決定一切嗎?如果今天是我的孩子,選啥我會高興?是選他們自己喜歡的,還是選我喜歡的?如果是大家都喜歡的曲子,當然皆大歡喜,但如果我知道他們為了我的喜好選了某首曲子,他們自己卻彈得痛苦,或是為了我而沒選他們自己喜歡的,我會高興嗎?
老大告訴我他不要再彈琴的時候,我很痛苦,所謂「鞋匠的孩子沒鞋穿」,多沒面子啊!可是轉個念頭一想,我的面子與他的快樂或痛苦比起來,那個重要呢?等到老二也不要彈的時候,我馬上接受這遲早會來的現實。當時當然不高興,但幾年後的今天我卻高興的不得了,因為我知道我沒有逼他們為了我,而在一件不喜歡的事上浪費太多生命,可見高興或不高興,也不是絕對的。
最近我迷上天津衛視的大型情感節目「愛情保衛戰」,一對情侶如果在愛情上碰到坎坷,就去參加這個節目,請專家老師們替他們釐清問題或解惑。當我看到一個二十出頭年紀的年輕男孩在台上失聲痛哭,說他多愛那女孩,叫母親別管他的事,而他的母親卻還是一直拉著他說:「跟我回家,別跟她在一塊兒,我一定幫你找個比她好的。」的時候,我感覺到我的心在滴血!這位母親分明是明眼人,卻說的滿嘴瞎話。這個兒子還算是有種的,還敢叫母親別管,其他的情侶大部分都是父母說啥是啥,自己完全沒主意,或者是根本就以父母的選擇為選擇,即使已經有了要好的朋友,父母叫他們回鄉去相親,還以「我去相一下也不表示什麼」來做為讓自己短暫逃避的藉口,何其可悲。
所以我們生了孩子還養了他們,就真覺得自己有天大的權利,可以為孩子做選擇?或是我們過的橋比孩子走過的路多,我們想的、做的、選的都一定是對的好的,所以可以干涉孩子一生的選擇?小如選兩首演奏會曲子,大如選學校、選主修、選工作、選房選車、甚至選對象?亦或是孩子做點兒事來讓父母高興,本來就是應該的?
過年時朋友擺了一桌「新年喜慶宴」,與四家好友分享同慶新年,主人有能力更有心,願意把歡樂帶給朋友,所以能真正做到賓主盡歡。如果主人自己並不快樂,只是演戲要讓我們高興,那我可真得提名他角逐明年的「奧斯卡金像獎」了!快樂是可以分享的,但就像捐款一樣,可以捐錢幫忙別人的人,自己一定得先能過日子,否則那有閒錢可捐?
如果孩子希望自己孝順父母,要做些事來讓我高興,我知道了也會很高興,並感謝孩子的孝心,但這前提是在做這些事的時候,不能只是為了要孝順而做,而是要用發自內心的喜悅來做,孩子自己一定要先快樂,才能把快樂與我分享,如果心不甘情不願的話,那就請不要做,因為這樣身為母親的我看了,不但不會快樂,還會很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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