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2013

扭曲的愛

孩子們參加的夏令營,每年固定在感恩假期有聚會活動。因為要接送孩子,我們一群家長也趁機見面吃喝一下,聊著聊著,不知道怎麼聊到了我們自己小時候在家挨打的情況。

有個朋友說她最後一次被父親打的時候已經十八歲了,那時父親拿著一根棍子朝她揮來,她順勢抓住了棍子,讓父親揮不下來,同時大聲的告訴父親說:「我已經長大了,你不能再這樣打我了!」父親才停止。
 
另一個朋友說她小時候常常挨打,父母用的「家法」有很多種,有一次用的是一條很粗的水管,被打後馬上腿上就腫起兩條紅印。記得她最後一次被打大約是十二歲左右,母親拿著一根藤條對著她一直揮,她將雙手架在頭前成 X 形,母親一邊打她,她一邊往後退,最後退到牆邊動彈不得只好蹲下,蹲下後仍繼續挨打,母親打了很久才住手,那時她的手臂上身上腿上都傷痕纍纍。

記憶中我小時候也被打過,但由於次數很少,現在已經完全沒有任何印象了。我覺得幾位發言分享的朋友們記性都很好,可能是因為被打得太多了,也可能是被打得太慘了,有趣的是大家都記得那恐怖的過程細節,卻好像沒有人提到到底是因著什麼原因而挨打。

我這個年紀的人在台灣成長,多多少少都被打過,就算沒被打,也一定聽說別人在家因頂嘴、遲歸、或成績不好被父母打,或在學校看到同學們因考試不及格被老師打。總之打罵教育在當時的環境很普遍,而且不論是父母或是老師,都把「我打你是為你好」掛在嘴上。

兒子小時候背後有塊青顏色的胎記,兩歲上幼兒園時我被校長傳訊,她告訴我說如果我再打孩子的話,她就要向社工人員舉報我是虐待孩子的母親,孩子就會被帶走,後來我向小兒科醫生拿證明才還自己清白。那次之後我才知道,在美國是不能打小孩的。

就算是生活在歐美這些不允許體罰的國家中,家庭暴力還是層出不窮,還是有各色人種的人會打孩子,因為父母自己都是這樣長大的。就算今天我們能在聊天時拿過去當笑話來說,可是已經形成的傷害仍深深植在潛意識中不能抹滅,偶爾我們還允許自己這樣對待孩子。

孩子小的時候我也曾打過他們,但我馬上就發現我不是在教育孩子,而是自己在發洩情緒,後來就再也不打了。如果我是孩子,我可以接受大人說「打我是為我好」嗎?又所謂「打在兒身,疼在娘心」,如果彼此都疼的話還這樣做,那又是為什麼?難道就沒有更好的方法可以使用嗎?一定要打嗎?打了就可以達到教育的目的嗎?

我認識一個虎爸,他從沒打過孩子,可是如果看到別人的孩子鋼琴彈得很好,回家就要對自己的孩子開罵,還曾有過半夜把孩子叫起來罵了一個鐘頭的記錄。有一次孩子說要去參觀某所名校,並想申請醫學院,他當著一群人的面當場大罵孩子,說他太笨所以絕對申請不到這些學校,就算當了醫生也不會有生意,在場的人都聽不下去了。

所以不是只有動手才是暴力,言語的凌虐是另一種不用出手的暴力,也一樣可怕。

虎爸還說現在的孩子都太幸福了,從來不知道什麼叫餓,他想把女兒餓兩天,讓她體驗一下這種的感覺。他說的話部分我同意,我們的生活環境確實比我們的上一代好很多,我們的孩子在美國的成長環境,又比我們以前好太多了,但為了要讓孩子有饑餓的經驗,所以要餓孩子兩天?我不能茍同。

打電話回家時我告訴老爸這件事,並問他感覺如何。老爸一聽哈哈大笑,問我說:「你在那裡認識這個人的?他不是在教育孩子,他根本就是有虐待狂!」

我問老爸說:「你不覺得他說的沒錯,但想做的事卻很奇怪嗎?起碼我聽起來很怪,但又不知道怪在那兒。」

老爸說:「人生的經驗有非常多種,並不是每一種都要有的,那他女兒也沒有賣過吧?要不要叫她去賣一下?這也是一種生活經驗吧?」聽完老爸的謬論,換我大笑了。

沒有人希望自己的孩子功課不好、進不了大學、找不到工作、或過得不快樂,但如果我們讓孩子覺得他們沒有達到我們的期望,我們就不愛他們了,那麼我們的愛是否就是「有條件的愛」呢?如果我們打罵孩子,還說是為他們好,那更是藉著勒索孩子的情緒,來發洩我們自己的情緒,這種扭曲的愛,是否比有條件的愛還更糟呢?過去的已經過去,我們不能修正我們父母的行為,但我們可以控制自己,不要給孩子這種扭曲的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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