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琴課原則上是在一星期中固定的某一天上課,之後的六天是學生自己練習的時間,練好了下星期同一時間再來上課。
有時候因著某種原因不能上課,如果能在前一天或後一天來補課,那就是比較理想的狀況。如果學生病了三天才好,第四天才能來補課,那麼補課之後的三天,新功課可能還沒練好,就又要來上課了,就時間上來說好像有點太緊湊了。
對於平時不怎麼練琴的學生而言,某一星期緊湊一下也無所謂,反正你不練我陪你練就是了,但對於一個認真練琴的學生來說,上完課還沒練好,馬上又要上課,可能會有點壓力。所以原則是死的而人是活的,有些時候得視學生個人情況來決定,萬一請假沒時間補,或是能補課的時間不太對,可能就得跳過這一星期了。
我發現另一個有趣的現象,就是每年一到五月母親節之後,每家都開始忙碌起來。接著六月有父親節,天氣轉好了得找時間出去戶外走走,喜歡 BBQ 的家庭也要開始準備 Party,學年漸漸接近尾聲,要為孩子準備暑假的活動,如果家中有孩子要畢業,小學中學畢業還好,但如果是高中或大學畢業,又得再增加畢業典禮、畢業舞會、及畢業 Party 等計劃,今年的五月及六月,就會比其他的五月六月更為忙碌。
這個星期我也很忙,沒辦法給星期一的學生上課,於是我寫信給學生家長們,跟大家調時間,希望他們能星期二或星期三來上課。有個母親回答說她們一家也很忙,只有星期四可以來,星期二與三都不行。
這個學生已經學了好幾年了,應該算是中級程度,是一個喜歡彈琴也練琴的學生。根據我的補課原則,星期四上了課之後馬上就是週末,雖然週末也該練琴,但萬一有事出門可能就練的少了,更有可能沒怎麼練星期一又要上課了,不知道這樣是否會對學生及家長都造成壓力,於是我再寫信去問家長的意見。
家長很快就回了信,她的回答是:「沒問題,星期四補星期一的課,下星期一再來上,這麼多年來我也明白我自己孩子的情況,喜歡彈的曲子就彈個不停,不論新舊也不管是否是這星期的功課;如果碰到他不喜歡的曲子,反正間隔幾天他都不願意練,沒有差別!」
我看了之後非常有同感,覺得這位母親不但了解孩子,而且看的開,只要能看的開,那就沒問題啦!
學鋼琴或任何其他的才藝都一樣,真的都不便宜,還得每星期去做這件事,花錢又花精神。如果省錢是生活的最高目標,那麼生了孩子就已經大錯特錯了。如果有了孩子還想省,那就做最基本的吧,給他吃飯長大就行,法律也沒規定人人要會彈琴或會游泳,如果沒有多餘的精神與銀子,或有也不想花,那麼就啥都別學吧!
不學不是問題,怕就怕那些要學又看不開的家長,希望孩子多才多藝所以要學,又老喜歡在「錢」這件事上找麻煩,動不動就說:「你都沒練,浪費我的錢。」而老把這種話掛在嘴上的家長,都是那種「送孩子學琴是出於大人個人的期望」,孩子從來沒有說過要學,大人為了自己希望孩子做,但孩子並不願意做的事,來責備孩子浪費錢,孩子何辜?
鋼琴一學好幾年,就算是喜歡彈琴也願意練琴的學生,誰能保證每星期都準時上課,回家乖乖把每首曲子練到一百分,一點兒閃失都沒有?那家父母為孩子花的錢都是物超所值,沒有分毫的浪費?除非不學,要學就看開點兒,看開點兒不是大家的日子都好過嗎?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