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9/2013

免費毒藥

讀台灣名作家劉墉先生的書「劉墉生活 cafe8分鐘搞懂孩子的心」,書中提到他的女兒要去參加學校調酒課程,但根據美國的法律,要滿二十一歲才能喝酒。

劉墉問女兒說:「你才十九歲,能喝酒嗎?」她說:「不能,要等二十一歲才合法。」劉墉又問女兒說:「你連酒都不能喝,怎麼學調酒?」女兒很不服氣地回問他說:「那些做藥的,都得自己先吃嗎?」
 
我看了大笑,同時想起我與兒子幾年前也曾有過類似的一小段對話。
 
每年到了春天,大家就會開始準備安排孩子們的暑期活動,像是參加什麼夏令營等。我住的這個鎮有些只有本鎮居民才能參加的課程,需要先通訊報名,一段時間後未額滿的話,才再接受當面報名,比較搶手的課程還得搶時間,總之很麻煩就是了。然後到了六月時,所有活動基本上就安排的差不多了。

兒子有一天從學校拿回一張通知單,告訴家長們學校將舉辦暑期免費數學課。那時已經是六月中了,原來學校有這種課程的安排,但不知為何也沒早一點通知大家,我們要參加的夏令營早就都報名繳費了。

我不死心,跟兒子說:「你也應該去上這個數學課。」
「我不用去上。」兒子說。
「為什麼?」我問。
「因為那是給數學比較不好的人上的,我的數學又不爛,我不用去。」兒子說。
「可是…這是免費的耶,免費的東西我們都應該拿,拿了就會有用。」我說。
「如果有人要給你免費毒藥,你也要嗎?」兒子問我。
後來我決定閉嘴。
 
我的兒子當然沒有去上免費的數學課,劉墉的女兒當然還是報名上了調酒課。而自從我讀了這篇 Phyllis 寫的笨蛋,問題不在收納」之後,我再也不拿免費贈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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