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2021

自己寫錢戲來演

為人父母都應該是愛孩子的吧?雖然我們知道不要用金錢把孩子寵壞,但偶爾孩子想要什麼東西,我們也會斟酌買給孩子,讓他們開心一下。什麼東西該買或不該買,每家的政策不同,但有些父母的行為,真讓我覺得莫名其妙。 

張三已經讀中學了,不再是一個小小孩,很多事有自己的意見,也有想要的東西。偶爾過節或孩子生日,張爸會問張三說:「你想要什麼禮物?告訴我,我買給你!」張三聽了當然很高興,但是這個禮物絕對不是那麼容易就手到擒來的。

 當張三把心有所屬的物品告訴爸爸後,張爸在第一時間的回應,一定是提出各種理由來否決張三的選擇。例如「你不需要用這種東西」,「這個不好,你應該買那個」,或許是「這個牌子太貴了,花這麼多錢不值得,我幫你找別的牌子」,然後就是上網來來回回的看價錢做功課。

幾天以後,張三已經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但是身為孩子的他,也只能無奈。奇怪的是不知道為什麼,張爸選好的東西,最後都會在終於決定下單的那一霎那缺貨,可能是神心疼孩子,所以站在張三這邊幫忙吧?然後張爸只好回頭去買張三第一次提出的選擇。

同樣的事情已經歷史重演了好幾次,聰明的張三都發現了,爸爸花了那麼多力氣與時間,早買晚買最後都是一樣的結果,但張爸自己依舊渾然不覺,不知他什麼時候才能學會好好在一開始時,就遵守自己對孩子的承諾?  

李四四剛剛大學畢業,父母帶著她來美國玩,我當導遊帶他們去這裡頗負盛名的「奧利直營村」瞎拚。李四四興高采烈地進到美國有名的「教練皮包店」,但是逛逛之後臉怎麼看起來臭臭的?原來她想買一個皮包,但是母親卻不答應,於是母女兩人就吵了起來,從店裡吵到店外,引起周圍形形色色操著各種語言(當然包括中文)的瞎拚客圍觀。

最後我拿著李四四喜歡的皮包說:「你大學畢業,阿姨買這個給你做畢業禮物!」李爸李媽覺得非常不好意思,一直謝我。

其實導遊也不好意思免費看戲,何況這是別人家的親子家務事,我其實不應該出手干涉,但我不是職業導遊,我逛得也累了餓了,如果花點小錢可以勉強解決這場鬧劇,避免歹戲拖棚到夕陽西下,那麼我是不介意花點錢當好人的。

後來大人們就這個情況討論了一番,李媽也像張爸一樣,有各種理由不給女兒買包,例如「她那裡需要這種包」、「上次我幫她買的包,她都還沒有拿出來用呢」、或「剛畢業還沒有找到工作,就想買包」等。我看李媽自己的包也不少,女兒不就是遺傳她嗎?所以李媽有「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的嫌疑。說到包包,李媽與李爸又險些一言不合吵起來。

最誇張的是我竟然聽到李媽說了這幾句:「其實我就是這樣啦,每次都是說說而已,但是到最後我還不是都會買給她!」聽完後我整個人矇了!

李媽真的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就讓我來翻譯一下吧:「每次女兒說要買什麼,我就會馬上說No,然後她就會不爽,然後我們母女兩人就會哭哭啼啼大吵大鬧的演一場,但是到最後我都還是會買給她,而且我自己知道我每次都這樣!」我翻譯的對嗎?

那請問到底是要怎麼樣啊?是生活太平靜所以沒事找事,寫個劇本來演一下嗎?自己一個人演還不夠,全家都要配合演出嗎?然後同樣的劇本一演再演,都不膩嗎?

Well…這次劇本因為多了一個導遊,所以劇情稍有變化。很久以前我在台灣聽說臨時演員號稱「二百五」,因為錄完影後就可以領二百五。我這次莫名其妙成為劇中一角,不只沒有領到台幣二百五,還花了美金兩百!世界上有這麼蠢的臨時演員嗎?

經過幾天的相處,我告訴李四四說:「你爸媽就是喜歡吵架!」李四四看著我,臉上露出一種「您好像該吃點藥」的表情說:「阿姨,你有沒有搞錯啊?世界上怎麼會有人喜歡吵架呢?」

「理論上應該是沒有,但是你想想看,如果你喜歡吃臭豆腐,你就會常常買來吃,對吧?你總不會說『我討厭吃臭豆腐』,然後天天買臭豆腐吃吧?如果是不喜歡做的事,那就應該不做或少做,或盡量避免做。你看看你爸媽,總能為了一點點狗屁倒灶的小事就吵起來,而且不斷的說東扯西,把小事變大,大事變更大,吵得越兇越久越大聲越好!如果不是因為他們『enjoy吵架,喜歡吵架』,那是因為什麼?你能解釋嗎?」我說。

張爸與李媽並不認識彼此,但是我很想介紹他們兩個人認識,並建議他們結拜,因為他們有著相同的興趣,都不喜歡過太平日子,沒事非得寫個爛劇本讓全家來演一下。

別人做事「一二」就完成了,他們非要搞出「一二三四五」甚至「十」,加上長篇大論的自說自話來教育孩子,事情還做不完。以買東西來說,雖然打著「買給孩子」的招牌,但所有的話都是「我覺得、我認為」,哪裡有半點心思是想到孩子或尊重孩子?最後買得心不甘情不願的樣子,更是如出一轍!

我只認識張爸李媽,我並不認識他們的父母,不瞭解他們原生家庭的情況,但是我覺得他們從小很可能是在父母的情緒勒索下長大的,之後成為不快樂的大人。他們肯定也想做愛孩子的好父母,但是沒有人天生會做好父母,在缺乏範本自己也不快樂的情況下,如何帶給孩子快樂?他們只能情不自禁的玩權力遊戲勒索孩子,而錢就是最容易展現大人權威的利器,「錢在我手上,我同意你才能花」!

當孩子年紀小沒有能力時,父母的確掌握著金錢的生殺大權。但是我很想問這這些父母:「我們真的需要拿錢來操縱孩子的心情,藉此證明自己雄壯威武嗎?像『孩子說了我們就買』這樣皆大歡喜的事,真的那麼難做到嗎?」許多父母甚至在孩子成年後,仍繼續拿錢來當作親子之間互動的籌碼,如果孩子長大後有能力選擇不再隨我們起舞,是否有一天籌碼會失去作用?到時我們又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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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舊文:「為反對而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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