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女兒找了份暑期工,做了幾天賺了兩百多塊,領到今生第一張薪水支票後,堅持在我們出門渡假前把錢全領出來,以便有零用錢可花。我說不用,因為跟父母一同旅遊,我們帶錢就好,偶爾他們單飛我們也會給錢,但女兒不肯,還是把錢領出來了。
到了狄士尼樂園,看見別人除了玩之外,手裡還提著大包小包,我們則兩手空空,因為孩子都大了,不需要買小東西或小玩具。雖無購買慾,但卻躲不開樂園強迫顧客逛街的商業政策,每玩完一個項目,就被帶進一個紀念品店中,我們也就順便休息及增廣見聞,看看現在流行什麼。
不知道為什麼,女兒忽然興起給我們買東西的念頭,她問我們要什麼。我們當然沒有東西可選,兩個已經年過半百的人,難道生活中還要多一件米奇的襯衫,或是米妮的耳環嗎?何況這裡的東西都貴的嚇死人!但女兒彷彿聽不見我們說的話,不斷拉著我們這裡看那裡看,一心要用她自己賺的錢買東西給我們,我看她這麼興奮實在不忍心拒絕,想到自己一條圍裙用了十幾年,也確實舊了,於是就決定買了一件圍裙,比較有實際用途,不會帶回家兩個月後就變成垃圾。
在店裡與女兒溝通的當下,我想起母親。記憶中,我從來不曾用過我想用的方式來孝順母親;或許該說,是母親從來沒有給過我機會,讓用我自己的方式來為她做些什麼。
當年台灣的那個年代,若是經濟還過的去的家庭,孩子們的工作就是好好讀書,不流行打工賺錢。大學時我教過幾個小朋友彈鋼琴,賺的錢都交給老媽,然後她再派我零用錢。老媽總說:「你聰明,你給我的還不夠你花呢!」
來美留學,當然也是靠父母,否則我自己那有能力?好不容易讀完書成家立業,可以不跟父母伸手了,覺得挺高興的,但每次回台灣如果帶錢回去,他們總說自己的退休金夠用,不需要我的錢;如果是買生活中不必要的禮品給他們,還會被退回來,因為老媽的理論是:「如果我收了,下次你就會再買。」所以只有買些維他命什麼的,他們才接受。
就算老爸老媽來美國,他們還是在繼續為我付出。兩次做月子他們都來幫忙,之後的幾年他們會飛來美國看我們,因為體諒我孩子太小不方便旅行。每次他們來訪,在家時都是老媽負責三餐,如果不讓她做就會起爭執,她做的時候我也完全無法插手。老爸總開玩笑說他們是來美國當「孝女」 -- 孝順女兒,但如果我要為他們買什麼或做什麼,他們總有方法拒絕,我橫豎都不能如願。
有一次去超級市場遇到朋友,她的母親剛巧也來訪,所以一同去買菜。在排隊等付帳時,兩人為了誰付錢而爭執不休。朋友當然覺得是自己該付的,但她老媽又堅持要付,那場面很有意思。如果是請朋友吃飯為了面子搶帳單,我可以理解,但這是只有幾十塊的日常菜錢啊,母女也需要搶成這樣嗎?何況這位伯母連美國的銅板都分不清楚那個是幾分錢!還好老媽沒跟我搶過菜錢,而在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原來天下的媽媽都是一樣的!
偶爾我問自己,像我這樣一個遠嫁海外的女兒,如果想以實質的金錢回饋來表達孝意,父母說不需要也不接受,我又不可能隨伺在側承歡膝下,那麼除了打電話之外,我到底還能做什麼?想來想去根本就沒有答案,於是我終於放下,接受這個「我什麼都做不了」的事實,也明白我現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自己及在美國的家照顧好,別讓父母會為我操心,也就是我能表現的孝順了。
多年前在報上讀到作家章緣寫的「努力加餐飯」,文中敘述她來美國與母親短暫生活的點滴,並為母親料理三餐的種種。記得那天我看完之後大哭了一場,因為我也有著相同的心情,也想為母親煮一頓家常菜,不同的是她能有機會做她想為母親做的事,而我卻連一頓都沒煮過。
如今我自己也做了母親,也了解身為母親這種對孩子只問付出不求回報的心,雖然母親已逝,想想也沒什麼遺憾的,因為從前做不成的原因,並不是因為我沒想到去做,而是因為環境及我與母親固執的個性。在我自己心裡,也許感到我從沒依照自己想用的方式去「孝」,但在另一方面,我確實是做到某種程度的「順」了。
現在只要一進廚房開始準備飯菜,我就會穿起女兒在狄士尼樂園為我買的那件高級圍裙,我不要說這件圍裙買得有多貴多不值得,也不要女兒像「小孩不笨 2 」中的那個可憐的兒子,買生日禮物給老爸還挨罵,我只要記得女兒在櫃台付帳時,那一臉滿足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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