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4/2014

分享背後的虛榮

這個星期因為台北市捷運發生了一件隨機殺人事件,朋友們都非常關心這個新聞。有個朋友問我說:「我覺得很奇怪,如果事情發生時我也在現場,那我不是應該趕快想辦法逃命嗎?為什麼還有人在拍影片?或是還能趕快抓住幾秒鐘,寫幾句傳給朋友或放上網?」我一聽就說:「你想的跟我一樣!我不能回答你的問題,因為我也需要答案!」

先把這個特殊案例放一邊,來描述一下歷史上的「聯絡」吧。

想當年如果有事要與朋友連絡或傳遞資料,得來個「飛鴿傳書」、或「 Pony Express」,對方是否能收到,還得看運氣。後來能找張紙寫信,找個信封貼上郵票拿去寄,收信人等個幾天就能收到,這樣保險多了。當有了傳真機後,在時間上來說就更方便了一些,但無論如何,一次還是只能傳給一台機器。「電子郵件」出現後,聯絡的方式一步登天,寫封信在一秒內就能發給一大堆人,不用說後來又有手機的「簡訊」功能、及更進步的「連我」或「微信」,只要有網路,不可能找不到人,還能在一秒鐘的時間內,隨時與一大缸子人同時互動。

不管怎麼說,「聯絡」這個行為還一定得有事有人,還有時間性,但「分享」的性質好像就不太一樣了。以前我吃到一家好吃的餐館,自己吃得高興就好,那會主動想到跟朋友介紹?除非在聊天時有人提到或問到,否則我說的動機都沒有。就算有吧,我得特別提醒自己在見到你時告訴你,或打個電話跟你說才行,挺麻煩的。

自從有電子郵件及手機後,情況就改變了。若是吃了附近開的新館子覺得不錯,從「回家馬上打開電腦打幾個字告訴你」,變成「當場在餐館中我自己也還沒吃到,就先發照片與文字給你看」,根本不必等到回家。不用說,「急於分享」的感覺及行動,已經由網路及不同的手機應用程式,發揮到極致。

所以以前是「我因為有事需要與你聯絡」,現在則是「我沒事,我只是想分享」,而分享的過程也愈來愈進步。最初是「我想分享所以寄信給你,你有空再看,可看可不看,看到標題你就刪了,我也不知道」。現在是「我想分享所以與你連一下,因為我知道你看了還是沒看,所以你不好意思一定會看」,還有「如果你看了,你最好幫我按因為我的粉絲與網路人氣,你有責任,如果你沒按的話,就是你不夠義氣,不算我的好朋友」。

最近看「愛情保衛戰」後,才知道「該如何聯絡與分享」、「是否該按讚」、或到底此刻有沒有上網與他人互動,只是我這一輩的老人在考慮的事,年輕人們利用高科技,還有更上一層樓的社交可能性,就是「我現在一個人很無聊,在街上用手機搖一搖,看對眼的陌生人因此出現,可能在此刻先陪我解憂後就了無瓜葛,也可能在未來成為我的情人或另一半」。

雖然我自己不用「非死不可」,但提到聯絡與分享,就不可能與它無關了。某次心理醫師鄧惠文在節目中提到,有個學生想追一個女同學,但不確定那人是否合適,問鄧醫師說:「老師,我想追她,你覺得她怎麼樣?她的臉書上只有兩個朋友呢!」曾幾何時,我們是否與某人交朋友的標準,不是看此人與周遭人的應對進退,而是看他在網上有幾個朋友、或幾個粉絲?我真長了知識呢!

幾年前一個朋友來美國旅遊,照了一堆照片,那時朋友沒有「聰明機」,只能等回到我家後,借用我的電腦,把所有的照片放在「非死不可」上分享。我問她:「你好像在昭告這幾百個朋友,還有這些朋友的朋友們,說你現在人不在家在美國,你不怕有人去你家闖空門嗎?」朋友大笑說:「你這個美國鄉下人想太多了!用臉書的目的就是要分享啊!」我無言了,也明白自己真是太落伍了,應該搬到山裡去一個人終老!

在「愛情保衛戰」中,老師們常提到行為要有「度」,這個「度」,也就是所謂的「界線」。我們原本有五千年的文化歷史及孔孟思想等哲學,做為行為的依據,大部分的時候,這些從小到大學習來的觀念,根深地固的為我們劃定了某種程度的行為界線,但網路是經由新科技帶來的新型社交方式,很多時候我們並不知道界線應該劃在那兒。

所以我今天好高興,分享我的好事與好心情,但你卻覺得我是在炫耀。那麼我到底有沒有炫耀的意思呢?我說沒有,我就真的沒有嗎?如果我說沒有,你又一定要這麼覺得,那怎麼辦?到底是我的感覺重要,還是你的感覺重要?有法庭可以給「分享」或「炫耀」一個公道嗎?如果不能找到平衡點,我們是不是就不用做朋友了?

看看我自身也是,從最初幾年收到很多熱心朋友分享的「垃圾郵件」,得到許多樂趣,自己也因看到某節目、吃到某菜、或讀到某書,就急著發信通知大家。開了部落格後,我的網路虛榮心更大大向前邁進,原本是分享他人現成的東西,現在是分享自己的原創。問題是,我的想法及做法,真的都是對的嗎?我的文章要被很多人看見,真的那麼重要嗎?有人讀當然好,但如果沒人讀,我就不寫了嗎?我寫的目的,到底是什麼呢?

最近雖然文章照寫,但因為覺得自己的動機不明,也想放下這些行為背後可能隱藏的虛榮,漸漸進入到一種「一想到分享就三思」的狀態,停頓三秒鐘後,往往就啥也不做了。

回到一開始提到的「捷運殺人新聞」,命在旦夕不去逃命還要想辦法分享,會不會是因為我們淺意識裡,都太過於看重分享背後的虛榮心,並把能夠分享這種「只有我有而你沒有的第一手的前線資訊」,看的比命還重要?

在電影「白宮末日(White House down) 中,主角的女兒原來很幸運,在歹徒佔領白宮後未被發現,但卻因為拍了影片並即時上網,被發現後也成為人質,當然她也因此提供了警方與軍方最有效的資料而救了大家。電影是有個美好的結局,但如果在真實生活中她犧牲了自己,她的父母會希望看著她的屍體,並接受女兒成為英雄的虛榮,還是希望她什麼都別做,只要保住自己的小命?

以前只有記者或電視報紙等媒體才能傳遞新聞,現在任何人都能分享剛剛發生的事件並發表意見,也因此我才能在美國看到即時的資訊,我感謝科技及那些我不認識而勤於分享的人。但不可否認,我也覺得現今世界就是因為有太多的分享,又因為沒有確切的界線,來界定什麼可分享什麼最好別分享,而因此變的有某種以前沒有的混亂呢?在「國民生活須知」好像已經不夠了的狀況下,是否也該有人寫一本「網路行為須知」呢?


1 則留言:

YuYunbeautifulworld 提到...

本來要出門來關機的 心想要先看一下您的大作 沒讀完就急著想post到FaceBook 這下不也犯了同樣的毛病了嗎? 所以想完感想再上臉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