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2015

為小人立規矩

曾有朋友問我:「你是否喜歡你的鋼琴教學工作?」答案是:「喜歡,而且教得很高興。」我認為主要的原因,是因為目前我的學生並不多。

現有的幾個家長都是很有水準的有緣人一方面同意我的教育理念以孩子有興趣學習及彈得高興為原則不會設定功利目標來逼迫孩子練琴或逼我帶他們去考試比賽另一方面他們從不會在生活上找我麻煩當工作中與音樂無關的部分都沒有問題的時候我就可以把精神專注在教學上如此一來當然教得高興但我也可以想像要是有朝一日我成為名師每週要教幾十個學生依照常態分配必定有一半的學生或家長他們的行為會使我痛苦那麼我的工作快樂指數就會馬上從一百分掉到不及格了

二十多年前一開始在家授課的時候,我本著「人之初,性本善」的理念,相信大家到了一定的年紀,都該有一些基本的生活須知,雖然學鋼琴的經驗未必人人都有,但一般尊重他人的禮貌一樣適用,例如請假要在一天前通知我,也許可以調成早一天或晚一天,不能隨意放老師鴿子,上課時也儘量不遲到不早退等。我除了是老師外,也是一個為人妻為人母的平常人,我也要生活,我明白上鋼琴課不是生活中唯一重要該做的事,如果家長因為任何原因需要改時間或請假,我願意配合,也從來不會給人臉色看,所以我自認為是一個很好溝通的老師。

當一段時間過去,或者說學生越來越多之後,漸漸就有問題人物出現了。有些家長從來不準時,怎麼說都沒有用;有些則是在上課前十分鐘打來說要請假,或甚至連電話都省了,直接放鴿子;有家長動不動就以孩子沒時間練琴為藉口不來上課;也有人以其他的活動為主,覺得反正我是在家上課,隨時可改;更有家長認為給錢的就是大爺,他何時能來我就應該教。

原來我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教室規則,直到有一次某家長自己先改時間然後又忘記,結果錢沒賺成不提,我還因此錯過了女兒的球賽之後,發現為了對付這些做人處事莫名其妙的家長,我勢必得制定一套白紙黑字清清楚楚的教室規則,並聲明若沒在二十四小時前請假,還是一樣要繳交當次的學費。其實我極不願意執行這個規則,有趣的是若有執迷不悟的家長,通常我也只要閉上眼狠一次,情況就會改變了。結果我想當好心人,卻反而害了自己,與其罵家長行為不檢,不如怪自己不夠狠,不能第一次就以罰錢來糾正他們的行為。

參加中文學校活動十幾年來,發現學校也與我有一樣的問題。當然大部分的家長都是行事合理的人,也很為大家著想,但還是有少數比例的不良家長,不是找麻煩就是佔便宜。例如以孩子還小為藉口,不知是否能持續上課,試上兩三星期也不註冊繳費;有家長有不只一個孩子,希望校長能特別為他的孩子把教室安排在一起,以方便他照顧;更有家長如果請假,還問學校是否能退當日的學費。

如果家長或學生有特殊的需要,某些事情也不是不能做到,但中文學校原本就是非營利組織,大家都是半義工性質在校服務,在人手已經不足的狀況下,如果多來幾個自私囉嗦的家長,那我們的時間光拿來照顧這些人就夠了,其他的事都不用做了。記得曾有一個教務主任,新上任兩星期後跟我說:「如果我不來當差,我從來都不知道,原來校長與教務主任整天都在處理這些與教學及教材無關的事。」

所以規矩都是為小人的存在而建立的。如果這世界上大家都是好人,都會尊重他人替他人著想,不損害他人的利益,也都能自律的話,那麼社會上根本就不需要法律。反之在一個大團體中,只要有一個自私鬼,那麼我們就需要特別為了他,花時間精神來開會討論,制定一套為了日後能應付這種人及這種狀況的規矩。

1 則留言:

女人狂想曲 提到...

說的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