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三與李四兩家一起去旅遊,景點處有騎馬場。張爸爸很有興趣,希望張三嚐試,但問了三次張三都不要,於是張爸爸就自己去騎了。
李爸爸自己的興趣不大,但希望李四去騎。李四也說不要,李爸爸說:「還沒試過,怎能說不要?要騎一下,你才知道喜不喜歡。」於是使盡混身解數說服兒子,李四勉為其難的答應了。騎過馬後,果然覺得好玩,還說有機會要再騎。李爸爸得意的說:「你看吧,我就說你應該先試試看,試了再說,沒錯吧?沒有我逼你的話,你怎麼會發現騎馬好玩?」
張爸與李爸,那個人做的是對的?當孩子說 NO 的時候,是該逼還是隨意?其實這個問題並沒有標準答案,兩位爸爸的選擇也沒有對錯之分,只看親子之間習慣如何互動,而個性與態度會決定一個人的命運。同樣的事如果發生在我與孩子身上,我會希望他們嘗試,也會問三次,但他們若不要就是不要了,不會再囉唆,我選擇做張爸爸。
我們的公立學校從四年級開始,可以在學校選修樂器團體課,女兒選了長笛。家裡有個鋼琴媽,當然贊成所有與音樂有關的事,她則說不喜歡也不討厭。反正女兒已經會讀譜了,就學吹吧。我希望她好好吹,想給她找個長笛老師,多花點銀子上個別課。老師也有現成的,是一個舊學生家長,以前她繳學費給我,我也願意給她 Rebate,禮尚往來嘛!但女兒先說不要,一直到七年級才去,共上了兩年的個別課。
八年級中學畢業時,女兒決定到了高中只要打球,不要吹長笛了。我當然希望她繼續,更希望她進高中樂隊,但這不是我能控制的事,依她的個性也不會聽我的,如果逼她繼續的話,除了我高興,沒有任何其他意義。也好,至此我欠孩子們的音樂債,算是完全還完了。沒想到學校的管樂老師竟不肯放她走,對她死纏爛打了好久。女兒說:「我沒有虎媽,但怎麼碰到個 『虎老師』,要叫我繼續吹啊?煩死了!」
「騎馬」與「學長笛」兩者性質不太一樣,也許不能相提並論,但不論是希望孩子在旅途中參加一項偶爾為之的活動,或是要孩子長期學某種樂器,都是身為父母的我們,知道我們有能力可以為孩子提供學習機會,也非常願意提供,裡面包含的愛都是相同的。
但是當開始之後,我們就會對未來產生期待,有希望就可能會失望,這是一定的,問題是許多家長只是一廂情願,覺得孩子只要開始了就會喜歡,喜歡了就會一直做下去,他們並不能接受失望,最後孩子們也強迫自己來做某些事使父母高興,愛往往就因此走樣了。
有些孩子的個性十分內向,會對所有的機會先說 NO,於是父母就覺得自己有推孩子的責任,推他一把,他起碼會邁出第一步。但是「推」就一定是對的嗎?如果沒人推就不做,那麼「發現騎馬是一件有趣的事」,這麼重要嗎?沒做這件事,也做了別的吧?如果我們凡事都推,那我們如何能知道這世上是否有任何事,是不推他也會動的?要是有,我們希望知道那是什麼事嗎?要是孩子原本就含蓄內向,又已經養成被推的習慣,不推就真的不動,那我得推他到幾時?以後遇見喜歡的女孩,也要我推他去表白嗎?
有些父母則是有很強的控制慾,只要覺得是該把握的機會,就一定要逼孩子,孩子完全沒有說 No 的餘地。曾有個學生,在選演奏會曲子時對我說:「我不選,你叫我媽來選好了,反正我又不能不彈,你們選的我彈就是了。」我相信她的母親不會承認自己有控制慾,但在孩子的眼裡,她就是這樣一個媽,反正孩子就是得學琴,不能選擇。
另一個鋼琴學生,來跟我上課前已經學了一年,來我這兒也才幾個月。學生的母親覺得孩子愈來愈不願意練琴,每天的提醒變成苦差事。孩子自己倒是表示喜歡彈也願意學,可是喜歡卻不練,那又是怎麼回事呢?於是母親跟孩子商量,要用未來三個月的時間來評量,如果都能好好練琴,就繼續上課,否則就停了。這個學生很聰明,學習能力很強,何況也不是初學,教起來沒那麼累,但每星期沒有好好練習,任何老師一聽就明白,瞞不了人。當兩個月的時間一到,我也有心理準備,我與學生的師生緣就結束了。
少了一個學生對我的私房錢來說,當然不是好事,但我的教學事業,如果美其名說是在培養學生,其實是要逼迫學生及家長來增加我的業績,老實說,我沒有興趣。我相信「天才是擋不住的」,以及「師父領進門,修行在個人」,一開始推了第一步之後,如果孩子有興趣,就一定會主動繼續,那還需要逼?就長遠來看,我更覺得這位家長棒極了,因為她言而有信,並且能放下,比起那些先選擇苟延殘喘,最後兩敗俱傷的家長強多了。我並認為母親制定自己的教育方針,及讓孩子看清楚到底要不要做這件事,才是此刻的重點,遠比會彈鋼琴更為重要。如果因為孩子年紀還小,我們就老是說:「你懂個屁,你給我學!」那麼孩子就失去了一次「學習為自己做決定並負責」的機會。
在「難做的親子功課」一文中,提到我的老板與他的老大。最近老大結婚了,我們去參加婚禮,表面上大家都面帶笑容,但因為新郎堅持不請自己的弟弟當男儐相,於是男方這邊的親友們,都覺得新郎是個大渾蛋。他明知不該為而為之,是很渾,但我這個局外人,卻可以理解他耍渾的理由,他是利用弟弟當武器,對付他的老爸。
因為親子關係差,所以最近老板說:「當他結婚後,就是另一個女人的問題了,我就沒問題了。」但為了此事,老板又說:「如果她夠聰明,就應該告訴她的老公,該做什麼才是對的!」
我的問題,就是我總站在孩子這邊,因此這種說法我不贊同。我對老板說:「沒有人需要告訴別人應該做什麼。原來你總告訴兒子他應該做什麼,而他就是不做,現在他結了婚,你還要加上說他的老婆嗎?你怎麼知道她沒有跟他講?也許她講了,但他就是不聽呢?你知道嗎?他已經用了一生的時間:三十年!三十年!來告訴你: 『You can’t make me!』 請問到底還要多久,你才會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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